恒溫恒濕試驗箱操作規范
一、試驗準備
1.實驗室據[試驗委托單]抽取規定比例產品作為試驗樣本
2.室內溫度:15~35°C,相對濕度:不大于85%R.H。
3.檢查試驗設備完好狀態,確認設備正常
4.確認試件為非“易爆、可易燃或高腐蝕"物質
二、恒溫恒濕試驗箱試驗操作步驟
1.高溫試驗
2.打開總電源開關
3.將樣件擺放在試驗箱內,產品相互之間不得接觸;關閉試驗箱門
4.打開溫度控制儀,按規定的要求設定溫度,操作方法如下:
(按“設定"按鈕,設置需要試驗的溫度和斜率,如果需要濕度,則相同操作。)
5.按運轉按鈕
6.做完高溫試驗后,再次按下運轉按鈕,則高低溫箱停止工作,待自然降溫0.5h~1h后取出樣件。
7.取出的樣件放置空氣中,自然冷卻1h~2h后,觀察樣件表面變化情況,并記錄在[高低溫試驗報告]中。
8.在試驗過程中,如需觀察樣件狀態時,打開試驗箱照明燈開關即可,但不能長時間按下9.低溫試驗(做完高溫試驗后,必須自然降溫0.5h~1h后,再做制冷試驗)。
10.打開總電源開關。
11.將樣件擺放在試驗箱內,產品相互之間不得接觸;關閉試驗箱門。12.按溫度控制開關打開溫度控制儀,按上述操作溫度控制儀方法按規定的要求設定溫度
13.按運轉按鈕,低溫試驗開始。14.完成低溫運行后,按停止按鈕,待自然降溫0.5h~1h后,取出樣件。15.把取出的樣件放置空氣中1~2h后,觀察樣件表面的變化情況,根據試驗要求填寫[高低溫試驗報廢。
三、恒溫恒濕試驗箱注意事項
1.本設備僅適合高溫+150°C,低溫-40°C范圍內的產品試驗
2.禁止易爆、易燃及高腐蝕物質的試驗。
3.本機工作于0C以下時,應避免打開箱門,否則造成箱內蒸發器等部位產生結霜結冰,
降低本機使用效率。4.試驗中,除非絕對必要切勿打開箱蓋,否則可能會引起人身傷害、系統誤動作,可能會導致系統PID誤解,觸發超溫保護。